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经营者主体质量责任通用规范
- 标准号:T/BJCC 1001-2018
- 中国标准分类号:F521
- 发布日期:2018-07-24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10
- 实施日期:2018-08-01
- 团体名称:北京市商业联合会
- 标准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本规范规定的商品范围不包含食品、药品、烟草、生鲜产品、医疗器械、跨境商品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商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及在上述经营场所或平台内销售商品的经营者本规范提出了商品经营者主体质量责任,规定了商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管理职责,包括基础档案管理、日常检查监控、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示及商品自检、政企质量共治的内容;同时,规定了商品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管控要求,包括商品质量要求、进货检查验收、商品购销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更换进货渠道、风险商品处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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