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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9706.25-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5-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Part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electrocardiographic monitoring equipment

GB 9706.2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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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GB 9706.25-2005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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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 标准号:GB 9706.25-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C39
  • 发布日期:2005-10-10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55
  • 实施日期:2006-08-01
    技术归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代替标准:被GB 9706.227-2021代替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诊断设备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2.101所定义的心电监护设备的专用安全要求,以下简称设备。遥测监护设备,动态监护设备(“Holter”)和其他记录设备不属于本专用标准的范围。

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何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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