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
- 标准号:DB34/T 3321-2019
-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 发布日期:2019-02-01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
- 实施日期:2019-03-01
- 技术归口:安徽省水利厅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安徽省自然规划、城市规划
地方标准《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方法、指标和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安徽省境内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池州市水务局、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蒙城县水务局、
夏小林、黄光谱、汪邦稳、龙昶宇、朱昊宇、张靖雨、曹秀清、王旭光、刘旦旦、张卫、张世杰、赵黎明、袁先江、许浒、章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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