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 标准号:DB32/T 310003-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Z10
- 发布日期:2021-03-19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 实施日期:2021-06-01
- 技术归口: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江苏省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地方标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监测的行为指南及质量保证与控制,示范区范围覆盖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松江区环境监测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裴冰、张景明、戴争博、徐志荣、杨文雨、邓继、范慧群、薛文超、楼振纲、杜波、张甦、宋兴伟、孙毅、刘娟、陈晓婷、
DB31/T 310003-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DB33/T 310003-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DB32/T 310002—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
DB31/T 310002-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
DB33/T 310002-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
DB32/T 310004—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DB31/T 310004-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DB33/T 310004-2021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HJ 1286-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