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
- 标准号:DB4403/T 185-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 发布日期:2021-08-31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40
- 实施日期:2021-10-01
- 技术归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广东省劳动、就业
地方标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办案的具体规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田区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闵晓波、杨保华、黄逸昆、洪钰莹、余励斯、吕优江、张淡欣、
DB33/T 310017-2023 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
SF/T 0083-2020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DB 5103/T 40-2023 行政调解工作规范
DB33/T 2216-2019 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DB51/T 2537-2018 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DB5115/T 114—2023 人民法院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规范
DB5114/T 42-2022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规范
DB3305/T 212-2021 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
DB42/T 2006.5-2023 劳动用工保障 第5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规范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