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
- 标准号:DB4403/T 206-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 发布日期:2021-12-13
-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1
- 实施日期:2022-01-01
- 技术归口:政协深圳市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广东省建筑物
地方标准《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由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立法协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专家咨询机构、立法协商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方案、调研与协商以及立法协商建议报告。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
政协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姜建军、廖远飞、吕勇、吴序一、秦晓红、曹秀梅、江水、王超群、黄汝唯、
DB4403/T 119-2020 深圳市政协清单式提案工作标准
DB44/T 2198-2019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
DB4419/T 6—2023 东莞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
DB3305/T 248-2022 民生议事堂协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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