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3部分:党政机关
- 标准号:DB12/ 613-2016
-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 发布日期:2016-02-06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
- 实施日期:2016-04-01
- 技术归口: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犯罪行为防范天津市
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3部分:党政机关》由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规定了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我市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党政机关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天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王家声、张宝琮、祖卫旻、于兴元、徐颖军、乔焱、王卫、刘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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