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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533-2022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

DB37/T 4533-2022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

DB37/T 4533-2022

地方标准山东省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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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7/T 4533-2022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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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源头认定、公开审查、发布协调、对外发布、动态调整和信息归档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开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起草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山东山科数字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起草人

郑晓方、李刚、张志收、戚元华、朱飞、李敏、孙授宾、王小斐、张发堂、张传超、张松林、车金星、杨同伟、朱梦飞、庄同君、周鸣乐、吕原野、李旺、王林泉、刘一鸣、韩刚、芦先友、潘玉峰、葛宝财、刘丽琴、王英波、方第政、李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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