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4部分:基础保障
- 标准号:DB45/T 2618.4-2022
-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 发布日期:2022-12-01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 实施日期:2022-12-30
- 技术归口: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职业安全、工业卫生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标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4部分:基础保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支撑行政复议服务工作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中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林金文、范小辉、农荣飞、曹吉锋、吴宁忠、严婷、王欢、苏紫敏、唐政、李文金、周玲、林建业、韦怿琳、卢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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