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机构
- 标准号:DB31/T 329.3-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
- 发布日期:2021-12-07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 实施日期:2022-03-01
-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职业安全、工业卫生上海市
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机构》,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金融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交易结算类的营业场所、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保管箱库、业务库和数据中心、数据机房、联网监控中心等金融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金融控股公司、新兴金融企业、金融外包服务单位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按照本文件执行,外币兑换点、典当行、拍卖行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DB31/ 329.3-200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
DB31/T 329.3-201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单位
DB31/ 329.5-200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5部分:电力系统
DB31/ 329.16-2012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6部分 港口、码头
DB31/ 329.12-200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2部分: 通信单位
DB31/ 329.21-201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1部分:养老机构
DB31/ 329.11-2009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1部分: 医院
DB31/ 329.4-200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4部分:公共供水
DB31/ 329.4-2013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4部分 公共供水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