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 第1部分:框架眼镜
- 标准号:DB15/T 639.1-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C40
- 发布日期:2023-07-25
-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 实施日期:2023-08-25
-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内蒙古自治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眼科设备
地方标准《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 第1部分:框架眼镜》,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眼镜行业开展人体眼睛验光、配镜、检验业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及环境等基本条件,验配眼镜(含定配眼镜,以下同)产品的质量管理以及服务环境、售后服务。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从事眼镜验光、配镜、检验业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以下通称为眼镜店)所开展框架眼镜(含全框眼镜、半框眼镜、无框眼镜、折叠式眼镜等)的验配业务提供服务活动,也适用于第三方对眼镜验配服务提供者作为其符合性的认证依据,以及组织的相关方(如眼镜行业协会)对其符合性确认。本文件不适用于角膜接触镜的验配业务。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明朗国际光学眼镜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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