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标准号:DB34/ 4542-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 发布日期:2023-09-04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
- 实施日期:2024-04-01
-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污水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安徽省
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医疗机构之外的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控制项目和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医疗机构之外的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匡武、程丽萍、周其胤、鄢达昆、高毛林、张婷婷、吕睿喆、贺振洲、王翔宇、赵军、王海燕、尚春林
DB41/ 2469-2023 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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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3416.5-2018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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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3416.4-2018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
DB37/ 3416.3-2018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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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656-2006 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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