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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361-2023 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要求

DB4403/T 361-2023 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要求

DB4403/T 36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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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4403/T 361-2023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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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数据的一般要求、个人信息保护要求、重要数据保护要求、审核评估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具备汽车数据处理功能的车辆及其数据处理者。

起草单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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