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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 26-200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 26-200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 2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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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分年限规定74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船舶、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航天推进剂使用、兵器工业、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等行业外的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起草人

刘军、刘扬真、梁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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