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标准号:GB 7807-1987
- 中国标准分类号:C60
- 发布日期:1987-05-25
-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 实施日期:1988-05-01
- 技术归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国家标准《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只适用于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时应注意与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及各种非职业性光敏性皮肤病相鉴别。
中国预防医科院、
DB43/ 157-2002 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20079865-Q-361 化妆品唇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 216-2001 登革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 191-1999 软下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 235-2003 尖锐湿疣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20079867-Q-361 化妆品接触性荨麻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197-2001 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195-2001 军团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 236-2003 生殖器疱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 176-1999 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