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陆地移动业务和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第二部分:100~1000 MHz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 标准号:GB/T 14617.2-1993
- 中国标准分类号:M04
- 发布日期:1993-09-15
- 国际标准分类号:33.060
- 实施日期:1994-04-01
- 技术归口: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 代替标准:被GB/T 14617.2-2012代替
-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 标准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无线通信
国家标准《陆地移动业务和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第二部分:100~1000 MHz固定业务传播特性》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在100~1000MHz固定业务有关的传播特性。主要内容包括视距传播、超视距传播、干扰分析和林区传播计算等。 本标准适用于100~1000MHz内的中小容量的模拟通信系统和数字通信系统。
邮电部第四研究所、
GB/T 14617.2-2012 陆地移动业务和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第2部分:100 MHz~1 000 MHz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GB/T 14617.1-2012 陆地移动业务和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第1部分:陆地移动业务传播特性
GB/T 14617.3-2012 陆地移动业务和固定业务传播特性 第3部分:视距微波接力通信系统传播特性
SY/T 5585.1-1993 地震数传电缆电参数测试方法特性阻抗和传播时间测试 特性抗阻和传播时间测试
GB/T 14435.2-1993 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620~790 MHz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地面广播业务(电视)间的频率共用
YD/T 1533.2-2006 固定网多媒体消息业务技术要求 第2部分:多媒体消息业务接口
YD/T 1971-2009 基于移动通信网络业务的用户代理特性技术要求
YD/T 1786-2008 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 业务保护技术要求
YD/T 1787-2008 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 业务指南技术要求
YD/T 1788-2008 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 业务平台设备技术要求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