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标准号:GB 21344-2008
-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 发布日期:2008-01-09
-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 实施日期:2008-06-01
- 技术归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被GB 21344-2015代替
-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国家标准《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以无烟块煤、各种型煤、土焦(包括碎焦)、天然气、焦炉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无烟块煤、各种型煤、土焦(包括碎焦)、天然气、焦炉气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合成氨产品的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油品、烟煤、褐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装置。
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王彦益、 张荣、
DB50/ 947-2019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7/ 757-2015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2/ 1592-2010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14/ 737-2013 合成氨联产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5/T 1251-2012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41/T 670-2011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65/ 3631-2014 合成氨(天然气、焦炉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13/T 2540-2017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344-2015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7/ 757-2007 合成氨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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