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 标准号:GB/T 21371-2008
- 中国标准分类号:Q11
- 发布日期:2008-01-09
-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10
- 实施日期:2008-08-01
- 技术归口: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被GB/T 21371-2019代替
- 主管部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标准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水泥调节凝结时间用工业副产石膏的使用。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建材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肖忠明、 郭俊萍、 白显明、苑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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