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技术规范
- 标准号:GB 42301-2022
- 中国标准分类号:C62
- 发布日期:2022-12-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
- 实施日期:2024-01-01
- 技术归口:海关总署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海关总署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国家标准《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技术规范》由415(海关总署)归口,委托TC582(全国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的通用要求和提升要求,并描述了相应的验证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航空、水运、公路和铁路等口岸的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临时开放口岸、口岸开放预验收的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文件。本文件不适用于跨境通道、边民集市贸易区,以及非口岸区域的进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的卫生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呼和浩特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海海关口岸门诊部)、
杨光、 陈孟裕、 施惠祥、 张升、 杨定波、 朱樟国、 靳木子、 强毅、 周娴、 周力沛、郑剑宁、周斌、周冬根、刘曦宇、王康琳、宋志刚、胡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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