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 标准号:GB/T 21338-2008
- 中国标准分类号:R10
- 发布日期:2008-01-09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 实施日期:2008-07-01
- 技术归口: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道路运输
国家标准《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由TC247(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业务员、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要求。本标准使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涂漆(车身涂装)人员、车辆技术评估人员、机动车维修业务员和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判定和审核。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张京伟、 孟秋、 于开成、
DB12/T 672-2016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JT/T 698-2007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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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1692.1-2010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DB32/T 1692.5-2010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5部分: 摩托车维修业户
DB23/T 1381.4-2010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DB33/T 608.2-2015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DB33/T 608.5-2015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5部分: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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