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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791.3-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

SN/T 1791.3-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

SN/T 1791.3-2006

行业标准-SN 出入境检验检疫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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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废木料及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木制品废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与制样、检验检疫、品质检验、水分测定和重量鉴定及其他结果判定和处置。本部分适用于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检验检疫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李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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