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7.1-200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1657.1-2007
行业标准-SN 出入境检验检疫推荐性现行
标准SN/T 1657.1-2007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7-08-06
- 实施于:2008-03-01
- 废止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标准号:SN/T 1657.1-2007
- 中国标准分类号:K64
- 发布日期:2007-08-06
- 国际标准分类号:25.140
- 实施日期:2008-03-01
- 技术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代替SN/T 1061.2-2002;SN/T 1061.1-2002;SN/T 0934-2000;SN/T 0733.4-1997;SN/T 0733.3-1997;SN/T 0733.2-1997;SN/T 0733.1-1997
-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标准分类:机械制造手持工具电动工具制造业SN 出入境检验检疫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电动工具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项工具)的进出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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