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
- 标准号:SN/T 1657.3-2014
- 中国标准分类号:K64
- 发布日期:2014-01-13
- 国际标准分类号:25.140
- 实施日期:2014-08-01
- 技术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代替SN/T 1657.3-2006
-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标准分类:机械制造手持工具电动工具制造业SN 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手持式电刨(以下简称电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刨削木材用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的交流单相或直流电刨的进出口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的检验:--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手持式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的手持式工具;--医疗用手持式工具(IEC60601);--GB4706.41涉及的便携式电热工具及其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冷宇、陆全龙、周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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