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4部分:实验室人员
- 标准号:SN/T 2752.4-201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00
- 发布日期:2011-02-25
-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 实施日期:2011-07-01
- 技术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SN 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和社会工作
行业标准《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4部分:实验室人员》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2752的本部分规定了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实验室人员在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实验时所用的自我防护装备及其选择原则、身体各部位的防护要点和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自我防护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卫生检疫实验室人员在各级实验室开展工作时进行自我防护。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马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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