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进出口照明器具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白炽反射灯的能效
- 标准号:SN/T 3326.2-2012
- 中国标准分类号:K71
- 发布日期:2012-12-12
-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40
- 实施日期:2013-07-01
- 技术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标准分类:制造业电气工程SN 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进出口照明器具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白炽反射灯的能效》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3326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白炽反射灯的能效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下列白炽反射灯。a)出口到美国和加拿大;——E26螺口式灯头,R、PAR、ER、BR、BRAR或类似的外形,额定电压范围为100V~130V,灯泡直径大于2.25in(5.715cm),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40W、小于或等于205W的白炽反射灯;b)出口到澳大利亚利新西兰;——MR11-16外形,两脚式灯头,工作电压范围为5V~24V卤素白炽反射灯;——以钨丝或卤钨灯为发光体,PAR、ER、R、RE、XR、YR、ZR、MR11-16外形,E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陈祥明、程立勋、马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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