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 第2部分:监视
- 标准号:MH/T 4003.2-2014
- 中国标准分类号:V54
- 发布日期:2014-02-08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
- 实施日期:2014-05-01
- 技术归口: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代替标准:代替MH/T 4003-1996
- 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航空运输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MH 民用航空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 第2部分:监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MH/T4003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监视台(站)包括空管近程一次监视雷达站、空管远程一次监视雷达站、空管二次监视雷达站、机场场面监视雷达站、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地面站、多点定位系统的设置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监视台(站)的设置。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郭静、张卫星
MH/T 4003.1-2014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 第1部分:导航
MH/T 4003.1—2021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 第1部分:导航
MH/T 4020-2006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防雷技术规范
MH/T 4003-1996 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
MH/T 4043-2015 民用航空X波段场面监视雷达设备技术要求
DL/T 860.7410-2016 电力自动化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410部分:基本通信结构水力发电厂监视与控制用通信
SJ/T 10371.2-1993 电视波形监视器测试方法
GA/T 1049.3-2013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 第3部分:交通视频监视系统
GB/T 19214.1-2023 电器附件 剩余电流监视器(RCM) 第1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监视器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