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3部分:影像设备的能效
- 标准号:SN/T 1429.13-2016
-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 发布日期:2016-03-09
-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20
- 实施日期:2016-10-01
- 技术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标准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信息技术()综合制造业SN 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3部分:影像设备的能效》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142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影像设备的能效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涉及的影像设备包括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以打印、传真、扫描、复印或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数字复制机,邮资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林淼、吴向峰、陈瑞辉
SN/T 1429.10-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0部分:无绳电话的能效
SN/T 3324.4-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4部分:多功能设备的能效
SN/T 3324.3-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3部分:外部电源的能效
SN/T 3324.5-2013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5部分:复印机的能效
SN/T 3324.2-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台式计算机的能效
SN/T 1429.6-2007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6部分:信息技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
SN/T 3324.1-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1部分:便携式计算机的能效
SN/T 3324.7-2014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7部分:计算机显示器能效
SN/T 1429.1-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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