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3部分:风险交流
- 标准号:SN/T 4346.3-2016
- 中国标准分类号:C62
- 发布日期:2016-06-28
-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 实施日期:2017-02-01
- 技术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SN 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和社会工作
行业标准《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3部分:风险交流》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4346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风险交流的对象、要求、内容、方法和评价。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的风险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陆敏、毕英杰、林少佳
SN/T 4346.2-2016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2部分:风险评估及预警
SN/T 4346.5-2016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5部分:人员及行李卫生检疫查验
SN/T 4346.6-2016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6部分:境外病例转运专用包机卫生检疫
SN/T 4346.10-2016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10部分:保障
SN/T 4346.1-2016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SN/T 4346.7-2015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7部分:卫生处理
SN/T 4346.9-2016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9部分:个人防护
SN/T 4346.8-2015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8部分:实验室检测
SN/T 4346.4-2015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4部分:交通工具、货物、邮包及集装箱卫生检疫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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