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
- 标准号:SN/T 4507.1-2016
-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 发布日期:2016-06-28
-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20
- 实施日期:2017-02-01
- 技术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标准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信息技术()综合制造业SN 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4507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信息技术设备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出口电网电源供电或电池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信息技术设备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不与设备构成一体的电源供电系统、建筑物安装配线、不需要电源的装置的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黄永福、王长恺、林霞
SN/T1429.1-2012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1429.1-2005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1429.13-2016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第13部分:影像设备的能效
SN/T1429.12-2012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第12部分:传真机
SN/T3324.6-2014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第6部分:扫描仪的能效
SN/T1429.11-2012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第11部分:CRT显示器
SN/T3324.3-2012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第3部分:外部电源的能效
SN/T3324.4-2012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第4部分:多功能设备的能效
SN/T1429.10-2012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第10部分:无绳电话的能效
SN/T3324.5-2013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第5部分:复印机的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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