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 标准号:HJ848-2017
- 中国标准分类号:Z00
- 发布日期:2017-09-19
-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80
- 实施日期:2017-11-01
- 技术归口:环境保护部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建筑材料和建筑物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行业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提出了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气、水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矿山开采、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适用本标准。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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