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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 1056-2005 铀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辐射防护规定

EJ 1056-2005 铀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辐射防护规定

EJ 1056-2005

行业标准-EJ 核工业强制性现行

标准EJ 1056-2005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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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铀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辐射防护规定
  • 标准号:EJ 1056-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F70
  • 发布日期:2005-04-1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
  • 实施日期:2005-07-01
    技术归口: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代替标准:代替EJ 1056-1997;EJJ 1-1979;EJJ 2-1979
    主管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EJ 核工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铀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辐射防护规定》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本标准规定了铀加工及燃料制造(包括铀的精制与六氟化铀转化设施、铀浓缩设施和燃料制造设施)实践中应遵循的辐射防护、环境保护要求及有关剂量限值和措施等。本标准适用于铀加工及燃料制造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和退役。

起草单位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五零四厂

起草人

荆永宇、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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