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4部分:销售终端机
- 标准号:SN/T 1429.4-2005
- 中国标准分类号:L60
- 发布日期:2005-08-18
-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20
- 实施日期:2006-02-01
- 技术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标准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制造业SN 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4部分:销售终端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销售终端机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或电池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销售终端机(包括相关电子秤)的进出口检验。如POS终端机、彩票销售终端机等于通信网络连接的销售终端设备及类似设备。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李军、
SN/T 3324.4-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4部分:多功能设备的能效
SN/T 1429.6-2007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6部分:信息技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
SN/T 1429.1-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1429.1-2005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1429.11-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1部分:CRT显示器
SN/T 1429.8-2007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8部分:对讲机
SN/T 1429.12-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2部分:传真机
SN/T 1429.13-2016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3部分:影像设备的能效
SN/T 1429.3-2005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3部分:个人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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