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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 993-2008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EJ 993-2008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EJ 993-2008

行业标准-EJ 核工业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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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 标准号:EJ 993-2008
    中国标准分类号:F72
  • 发布日期:2008-03-1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
  • 实施日期:2008-10-01
    技术归口: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代替标准:代替EJ 993-1996
    主管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EJ 核工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和选冶厂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和退役等辐射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和铀选冶厂。含有铀钍元素伴生矿的矿山或选冶厂亦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起草人

邓文辉、李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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