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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447-2009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 447-2009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 447-2009

行业标准-SL 水利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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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 标准号:SL 447-2009
    中国标准分类号:B11
  • 发布日期:2009-05-2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
  • 实施日期:2009-08-21
    技术归口: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 代替标准:
    主管部门:水利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SL 水利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水利部。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小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科参照执行。对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和利用外资项目,可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内容和深度。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长江流域水土保持检测中心站、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起草人

朱党生、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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