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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T 1097.2-2014 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

EJ/T 1097.2-2014 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

EJ/T 1097.2-2014

行业标准-EJ 核工业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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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
  • 标准号:EJ/T 1097.2-2014
    中国标准分类号:F84
  • 发布日期:2014-11-1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
  • 实施日期:2014-11-17
    技术归口: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代替标准:
    主管部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辐射防护EJ 核工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本部分对EJ/T1097-1999中未包括的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等功能进行了补充。本部分适用于无反应堆的核设施中实现或保持辐射防护为直接目标的中央控制系统。这些系统执行下述功能:--工厂排放的辐射监测:--控制功能的联锁,以防止或减轻事故造成的放射性物质释放;--辐射和环境监测功能,以强化对事故的监测和响应;--为用于控制或联锁功能的过程控制或安全系统提供信息。在某些核设施中,这些功能可能比EJ/T1097-1999规定的功能具有更大的安全重要性。本部分适用于将辐射监测功能整合到中央控制系统中,但不直接适用于探测和测量装置的设计和试验,这些

起草单位

核T业标准化研究所、两安核仪器厂

起草人

张京长、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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