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4部分: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
- 标准号:JT/T 29.4-2004
- 中国标准分类号:R02
- 发布日期:2004-08-17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
- 实施日期:2004-12-01
- 技术归口:交通部人事劳动司
- 代替标准:代替JT/T 29.4-1993
- 主管部门:交通部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运输综合JT 交通
行业标准《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4部分: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部。本标准规定了港口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的等级、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的培训、考核和使用。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务局
唐与良、孙志伟
JT/T 29.5-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5部分:装卸机械电器修理工
JT/T 29.3-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3部分: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
JT/T 29.2-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2部分:电动装卸机械司机
JT/T 29.1-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内燃装卸机械司机
JT/T 29.8-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8部分:港口装卸工
JT/T 29.6-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6部分:衡器检定修理工
JT/T 29.11-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1部分:装卸工具修制工
JT/T 29.12-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2部分:流体装卸操作工
JT/T 29.20-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20部分:港口客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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