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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145.125-2003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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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145.125-2003

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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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
  • 标准号:MH/T 3145.125-2003
    中国标准分类号:V55
  • 发布日期:2003-08-21
    国际标准分类号:49.100
  • 实施日期:2003-11-01
    技术归口: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代替标准:MH/T 3014.5-2007
    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标准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MH 民用航空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人

韦国锋、孙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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