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 标准号:WB/T 1135-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Z04
- 发布日期:2023-07-07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10
- 实施日期:2023-08-01
- 技术归口: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准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WB 物资管理环保、保健和安全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行业标准《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文件给出了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术语、基本原则,规定了核算边界与核算框架、核算步骤、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本文件适用于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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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631-T-30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矿山企业
20192397-T-30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水运企业
20173623-T-30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种植业企业
20232580-T-469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冲压企业
20220830-T-469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1部分:铸造企业
20173622-T-30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
20173620-T-30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20173627-T-30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20173630-T-30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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