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互联网广告电子邮件格式要求
- 标准号:YD/T 1310-2004
- 中国标准分类号:M11
- 发布日期:2004-03-23
- 国际标准分类号:33.040
- 实施日期:2004-03-23
- 技术归口: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
- 标准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电信系统电信系统综合YD 通信
行业标准《互联网广告电子邮件格式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本标准规定了国内互联网络上传播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广告电子邮件的格式,主要包括广告电子邮件的词法、头部字段和消息体的格式以及头部字段的语法。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定义在邮件系统间传递的消息内容的格式,而邮件系统在本地存储消息时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该格式,即本地存储的方式不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本标准适用于广告邮件发送者和发布者编写和检查互联网广告电子邮件的格式和对垃圾电子邮件的防范。同时本标准还是互联网电子邮件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广告电子邮件业务的技术依据。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电信传输研究所
柳杨、吴英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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