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4部分:居民身份证受理号
- 标准号:GA 214.4-2004
-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 发布日期:2004-01-10
-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实施日期:2004-01-10
- 技术归口: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被GA/T 2000.9-2014代替
- 主管部门:公安部
- 标准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GA 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4部分:居民身份证受理号》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本部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受理号的编制规则。本部分适用于居民身份证管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仇保利、刘欣
GA 214.3-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3部分: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
GA 214.14-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14部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GA 214.10-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10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错误类别代码
GA 214.6-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6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类型代码
GA 214.5-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5部分:居民身份证申领原因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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