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气雾剂
- 标准号:HJ/T 222-2005
- 中国标准分类号:Z04
- 发布日期:2005-11-28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实施日期:2006-01-01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代替HJBZ 43-2000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气雾剂》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气雾剂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无氟氯化碳化合物(CFCs)气雾剂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不适用于杀虫气雾剂产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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