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
- 标准号:HJ/T 424-2008
- 中国标准分类号:N47
- 发布日期:2008-04-15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实施日期:2008-07-01
- 技术归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 代替标准:代替HJBZ 40-2000被HJ 424-2017代替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以下简称复印设备)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的数字式复印机、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等复印设备。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复印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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