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 标准号:HJ/T 76-2007
- 中国标准分类号:Z10
- 发布日期:2007-07-12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实施日期:2007-08-01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代替HJ/T 76-2001被HJ 76-2017代替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行业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连续监测系统。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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