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
- 标准号:HJ 545-2017
- 中国标准分类号:Z25
- 发布日期:2017-12-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 实施日期:2018-04-01
- 技术归口:环境保护部
- 代替标准:代替HJ 545-2009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行业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总磷的喹钼柠酮容量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总磷的测定。当采样体积为18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2mg/m,测定下限为8mg/m;当采样体积为4.5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7mg/m,测定下限为28mg/m。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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