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标准号:HJ 38-2017
- 中国标准分类号:Z23
- 发布日期:2017-12-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 实施日期:2018-04-01
- 技术归口:环境保护部
- 代替标准:代替HJ/T 38-1999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行业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方法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以碳计)。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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