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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LS 0019-2023 荆楚粮油 稻谷干燥技术规程

T/HBLS 0019-2023 荆楚粮油 稻谷干燥技术规程

T/HBLS 00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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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T/HBLS 0019-2023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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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荆楚粮油 稻谷干燥技术规程
  • 标准号:T/HBLS 0019-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B01/A051
  • 发布日期:2023-03-1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 实施日期:2023-04-01
    团体名称: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 标准分类:B 采矿业农业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荆楚粮油稻谷干燥基本要求、干燥技术要求、安全技术要求、干燥成品质量及检验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稻谷干燥的技术管理术语和定义GB/T14095标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平面振动筛Flatvibratingsortingscreen通过水平放置可振动的筛网进行固相处理的过滤性的机械分离设备
3.2圆筒筛Cylindricalsortingscreen通过可旋转的圆筒形筛网进行固相处理的过滤性的机械分离设备
4基本要求4.1进机湿谷4.1.1进机湿谷水分含量宜为16%~30%,不同品种、不同水分含量的稻谷应分别储存,分别进行干燥
对于同一批干燥稻谷的水分不均匀度,连续式干燥机不大于4个百分点,批式循环干燥机不大于8个百分点
4.1.2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GB1350或GB/T17891规定
4.2干燥机及配套设施T/HBLS0019—202324.2.1连续式干燥机应符合GB/T16714规定,批式循环干燥机应符合JB/T10268规定
配套设备应符合LS/T3501.1规定
4.2.2干燥机具备干燥层和缓苏层
4.2.3干燥机排放应符合GB/T16714及JB/T10268规定
4.2.4干燥机配套设备(输送机、干燥前仓、干燥后仓等)经调试运行,应符合LS/T3501.1规定,且能正常投入使用
4.3人员4.3.1干燥作业现场操作检验等岗位应配备固定人员
4.3.2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稻谷干燥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
5干燥技术要求5.1稻谷初清5.1.1进机湿谷需进行初清,去除杂质及杂物
初清后含杂率不大于4%,其中超过30mm的秸秆类杂质不大于2%,不得有长茎秆、麻袋绳、聚乙烯膜等异物
5.1.2依据原粮的水分和含杂率,可采用一级初清或二级串联初清
初清设备可采用平面振动筛和圆筒筛,二级串联初清多采用圆筒筛+平面振动筛
5.2干燥条件5.2.1稻谷允许受热温度不大于40℃
5.2.2一次性干燥和缓苏工艺的降水幅度:当稻谷水分在22%~30%时,降水幅度不大于3个百分点;当稻谷水分在18%~22%时,降水幅度不大于2个百分点;当稻谷水分小于18%时,降水幅度不大于1个百分点
5.2.3干燥速率:当稻谷水分在22%~30%时,干燥速率不大于3个百分点/h;当稻谷水分在18%~22%时,干燥速率不大于1.5个百分点/h;当稻谷水分小于18%时,干燥速率不大于0.8个百分点/h
5.2.4热风温度:当稻谷水分在22%~30%时,热风温度宜在60℃~90℃之间;当稻谷水分在18%~22%时,热风温度宜在55℃~65℃之间;当稻谷水分小于18%时,热风温度宜在50℃~60℃之间
5.3干燥工艺5.3.1基本干燥工艺:(a)对于降水幅度小于1个百分点的稻谷干燥,可采用图1所示干燥工艺A,,可使用批式循环干燥机或连续式干燥机
湿稻谷→干燥→缓苏→冷却→干稻谷图1干燥工艺A(b)当稻谷水分小于18%时,可使用批式循环干燥机,采用如图2所示的工艺B;亦可使用连续式干燥机,采用如图3所示的工艺C
湿稻谷→干燥→缓苏→(干燥→缓苏多次循环)→冷却→干稻谷图2干燥工艺BT/HBLS0019—20233湿稻谷→干燥→缓苏→(多层干燥→缓苏)→冷却→干稻谷图3干燥工艺C(c)当稻谷水分在18%~30%时,若使用批式循环干燥机,采用如图2所示的工艺B;若使用单台连续式干燥机,采用如图3所示的工艺C;还可使用连续式干燥机+批式循环干燥机串联组合的干燥工艺;可使用多台批式循环干燥机串联组合的干燥工艺;可使用多台连续式干燥机串联组合的干燥工艺
5.3.2批式循环干燥机按该干燥机操作规程执行,可降到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
5.3.3连续式干燥机按该干燥机操作规程执行,可降到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
5.3.4对于小批量、多品种稻谷干燥作业,宜采用批式循环干燥机单机干燥或批式循环干燥机多机并联干燥
5.3.5对于大批量、单一品种稻谷干燥作业,可采用批式循环干燥机多机并联干燥、批式循环干燥机多机串联干燥、连续式干燥机干燥
5.3.6对于进机湿谷水分大于22%且机械干燥能力不足的大批量稻谷干燥作业,宜采用连续式干燥机+批式循环干燥机串联干燥:(a)使用连续式干燥机进行快速预降水,将水分降至20%±2%,采用5.3.1规定工艺
(b)将预降水后的稻谷通过输送设备运至批式循环干燥机降水
5.3.7对于进机湿谷水分大于22%且机械干燥能力严重不足的大批量稻谷干燥作业,宜采用机械干燥与就仓干燥串联组合干燥:(a)将高水分稻谷机械干燥降至水分18%~20%,采用5.3.1或5.3.6规定工艺
(b)将稻谷送入暂存仓就仓干燥,按GB/T26880规定执行
(c)稻谷收获季结束后,机械干燥至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采用5.3.1规定工艺
5.4干燥工艺要求5.4.1干燥和缓苏工艺要求:连续式干燥机干燥时间与缓苏时间比为1:2~1:4;批式循环干燥机干燥时间与缓苏时间比为1:3~1:6
5.4.2冷却工艺要求(a)如环境温度不大于0℃,每吨稻谷的冷却风量小于800m3/h
(b)如环境温度大于0℃,每吨稻谷的冷却风量小于1000m3/h
(c)如环境温度大于32℃,可省略冷却工艺
(d)如干燥后粮食进入通风仓暂存,可将冷却工艺设置在通风仓内
(e)如干燥后粮食进行就仓干燥,可省略冷却工艺
6安全技术要求6.1干燥机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介入安全标志所警示的危险区和危险部位;严禁拆装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装置;严禁打开干燥机检修门;烘前仓、缓苏仓、烘后仓及干燥机储粮段不得进人
6.2高空处理故障应配备安全带及安全帽
6.3电气控制室应设专职人员操作管理,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T/HBLS0019—202346.4干燥机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停机,排空全部稻谷,清理机内及溜管内粉尘、茎秆等全部残存物
6.5供热系统应按该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7干燥后稻谷质量及干燥作业质量7.1干燥后稻谷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干燥后稻谷质量指标项目指标值水分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干燥不均匀度/个百分点≤1.0破碎率增加值/个百分点≤0.3色泽、气味正常重度裂纹率(爆腰)增加值/个百分点≤3.0杂质含量/%≤2出粮温度/℃≤环境温度+87.2干燥作业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干燥作业质量干燥方式连续式干燥机批式循环干燥机干燥机热耗/(kJ/kg降水)直接加热≤5000间接加热≤8800直接加热≤5800间接加热≤8120大杂去除率/%100小杂去除率/%≥80轻杂去除率/%≥90大杂、小杂含粮率(饱满粮粒)/%-轻杂中含粮率(饱满粮粒)/%-7.3干燥前后稻谷样品的采集按GB/T5491规定执行,检验方法按照GB/T5492、GB/T5494、GB/T5496、GB/T5497、GB/T5498及GB/T6970规定执行

起草单位

武汉轻工大学、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湖北庄 品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正和米业有限公司、仙桃市恒泰米业有限公司、潜江市巨金米业有限 公司、湖北中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湖北虾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和机械有限公司、湖北永祥粮 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布勒(无锡)商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珏、张聪、刘啟觉、刘勇、田国军、彭汝生、高翔、彭三高、刘孔含、李 广斌、王君杰、刘军、谢泽良、石定秒、陈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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