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移动机器人控制器
- 标准号:T/CI 063-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N18/C401
- 发布日期:2023-05-25
- 国际标准分类号:25.040.01
- 实施日期:2023-05-25
- 团体名称: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标准分类: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机械制造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机器人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针对轮式移动机器人(AGV、AMR、自动叉车等)应用的控制器注:AGV是(AutomatedGuidedVehicle)的缩写,意即“自动导引运输车”;AMR是(AutomaticMobileRobot)的缩写,意即“自主移动机器人”4.3 功能要求4.3.1 导航方式应支持激光导航、视觉有码导航、磁导航、GNSS导航等方式,可混合使用
4.3.2 底盘类型应支持两驱差速、四驱差速、单舵轮、双舵轮、四舵轮、麦克纳姆轮、单差速总成、双差速总成等底盘类型
4.3.3 接口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a)支持模拟量输入信号(AI),信号类型为0?mA~20?mA,0?VDC~10??VDC;b)支持模拟量输出信号(AO),信号类型为0?VDC~10??VDC;c)支持数字量输入信号(DI),信号类型为PNP,可与编码器接口复用;d)支持数字量输出信号(DO),信号类型为PNP;e)支持以太网、RS232、RS485、RS422、CAN等接口
4.3.4 LED指示灯应具备若干指示灯,用于指示模块的电源、运行状态、通信状态等信息
4.3.5 二次开发应提供应用程序接口,具有可编程功能
可编程功能的实现形式可有以下几种:a)直接对控制器的控制程序或相关配置进行变更;b)利用控制器的编程语言进行二次开发,对控制器程序进行升级,以实现某种特定的功能
编程规范应符合GB/T15969.3的规定,支持ST、FBD、LD语言定义
4.3.6 系统自恢复应具有在报警消除或重新上电后,接续中断任务恢复作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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