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 第4部分:零售药店
- 标准号:T/JSAS 037.4-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L722
- 发布日期:2023-05-30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
- 实施日期:2023-05-30
- 团体名称: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 标准分类:A 农、林、牧、渔业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零售药店retailpharmacy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药品并且提供药学服务的药品经营主体。4 创建内容放心消费示范零售药店从创建参与度、消费安全度、经营规范度、消费满意度4个方面进行创建。5 创建要求5.1 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的零售药店符合T/JSASXXXX.1中5.1的要求。5.2 除T/JSASXXXX.1中5.4所列情形以外,有以下情形的零售药店不应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 存在欺诈骗保等不规范、不诚信行为;—— 存在销售假药、劣药行为。6 创建指标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的零售药店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表1中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表1 零售药店创建指标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1 创建参与度 组织领导 机构设置 设立放心消费创建机构,组织领导制度健全,明确内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创建工作有计划、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文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放心消费创建各项工作落实。2 氛围营造 宣传培训 创建氛围浓厚。开展创建工作动员、宣传,并有创建工作培训记录;营业场所有创建宣传标语、提示语等;工作人员对创建工作知晓度达100%。3 公开承诺 主动公示所售药品质量和服务相关的特色承诺。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江苏润天医药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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