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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SDIIF 0001-2024 数字化智能化园区建设水平评价标准

T/ZSDIIF 0001-2024 数字化智能化园区建设水平评价标准

T/ZSDIIF 00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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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化智能化园区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评级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化智能化园区的规划、建设和升级
6评价指标6.1发展规划:6.1.1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指标应关注:根据园区实际建设情况制定园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及制度。需要明确主题、有可量化和考核的目标、具体措施。6.2数字基础设施6.2.1基础网络基础网络指标应关注:a)有线网络。包括:1)园区通信管网:园区主要道路应建成通信管网资源,主要建筑或接入点密集的建筑应设置通信管网专用的引上孔井或引上钢管。2)园区光缆网:园区各建筑物应采用全光网络接入,保证光纤到楼层,鼓励光纤到桌面。3)有线网络服务:园区可提供的有线网络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宽带接入服务、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专网数据专线接入服务、虚拟专网服务、固定电话服务等。b)无线网络。包括:1)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园区公共区域和企业办公场所、厂房等区域应实现公众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2)园区5G网络:鼓励园区逐步实现5G信号全覆盖,重点深化5G网络切片、边缘计算、工业级CPE等技术在园区的应用。3)园区Wi-Fi网络:园区人流密集区域宜实现Wi-Fi网络覆盖。4)物联网:鼓励园区公共区域和企业主要厂房、车间等应用需求旺盛的区域铺设NB-IoT、LoRA等低功耗广域物联网,推动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部署,支撑智能制造应用。6.2.2通信保障机房通信保障机房评价指标应关注:园区应建设通信保障机房,满足各运营商对设备安装、维护和安全保障的需求。6.2.3专用监控中心专用监控中心评价指标应关注:a)专用场地:园区应设置独立的物理区域作为监控中心。b)集中管控:监控中心应实现园区各视频设备、音频设备、环境灯光等控制设备的集中管控。c)应用集成: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监控中心实现园区各系统的统一门户管理和权限认证,以及运营管理、功能服务、组织保障、产业发展等相关数据的统一可视化展示6.2.4数据资源中心数据资源中心评价指标应关注:鼓励园区建设数据资源中心,利用相应数字化平台实现园区内部数据的采集、汇聚、共享、分析服务,实现园区与外部的数据交换。鼓励园区和云服务商共同搭建园区云或者行业云,为园区企业提供云服务。6.2.5基础平台基础平台评价指标应关注:a)园区园貌呈现:鼓励园区依托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数字化手段,开展三维园区建模,提供数字孪生全览图。b)集成服务平台:鼓励搭建园区统一的集成服务平台,实现园区内各子系统与地理信息平台的融合,达到园区内各信息化应用子系统汇聚的可视化、智能化。c)统一发布平台:园区应在主出入口、主要建筑物周边、室内大厅等公共区域关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设备。园区发布设备须接入园区监控中心的集中管控系统,实现各电子显示设备内容的同步统一发布和异步单独发布。d)大数据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探索与所属镇街各部门开展数字资源实现汇集,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贸易流通链等数据汇聚与融合应用。鼓励对园区内数字资源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推动园区、企业、政府数据联动,直观掌握园区运行情况。围绕产业园区分析、研判、预警及辅助决策等需求,探索形成区域“工业大脑”(园区管理数字化平台)。6.2.6共性基础设施共性基础设施评价指标应关注:共性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园区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的仓储(立体仓、共享仓)、园区内物流(AGV、RGV等)、消防、排污、排气等共性基础设施。6.3运营管理数字化智能化6.3.1综合安防综合安防评价指标应关注:a)视频监控:园区内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园区出入口、园区交叉路口、建筑物主出入口、消防通道、门厅、电梯、机房、餐饮消费等公共区域配置摄像头,摄像头画质应达到高清水平。视频监控系统应实现画面切换、摄像头控制、录像回放等功能。视频数据存储时间不短于30天,并使用园区各类网络将视频数据汇聚到视频监控系统。鼓励视频监控系统对人员活动、行为情况进行AI分析和预警,并与安防系统联动。b)报警装置:园区应在园区出入口、园区边界等区域安装报警装置,对园区内贵重资产、越界区域进行24小时主动监控,一旦出现贵重资产离开指定范围、标签脱离、信号消失,或有人越界等异常情况实现自动报警。c)资产管理:园区应建立资产管理系统,满足园区各类物联网终端设备的标准化接入,并具备资产基本信息管理、巡检签到、巡检排班、统计分析等功能。d)门禁管理:园区人员出入口应安装门禁设备,配置门禁管理软件,统一集中对门禁设备、人员标识、权限和报警进行管理。?6.3.2消防管理消防管理评价指标应关注:实现对消防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实时预警,并将相关预警信息推送至相关人员。实现消防设备相关数据信息上云管理。实现在监测到险情发生时,具备规范的警情层层推送(巡查层、管理层、负责层)处理流程确保火灾的快速有效处置。6.3.3智能楼宇智能楼宇评价指标应关注:a)设备监控:鼓励园区建设统一的楼宇管控系统,集成智能空开终端,实现对楼宇配电、给排水、电梯、空调等建筑设备的状态监测和远程集中管控。b)展示屏幕: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设置展示屏幕,展示建筑各楼层信息、特色产业、各项实时数据等信息。6.3.4能耗监控能耗监控评价指标应关注:园区应安装能源监控系统,对园区内水、电、燃气等能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采集和监控。有条件园区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展智慧能源管理,为园区企业提供用能安全、节能、减碳、降费等支撑。6.3.5智能照明智能照明评价指标应关注:a)智能控制:应实现对园区内照明设备的定时控制,鼓励利用感光、声音、红外等设备实现感应控制。b)智能灯杆:鼓励使用智能灯杆,集成园区照明、广播、通信基站、应急报警、数据采集等功能。6.3.6智能充电智能充电评价指标应关注:园区应在停车场功能区域布置一定比例的自助智能充电设施,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6.3.7绿色发展绿色发展评价指标应关注:a)绿色低碳。包括:1)清洁能源:园区是否使用清洁能源如: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2)碳数据管理及服务:是否提供园区内碳排放、碳足迹、企业碳资产的可视、可管、可预测的核查数据。3)资源循环利用:是否构建废纸、废塑料、废有色金属,以及矿产、建材、原材料等资源的循环利用处置等管理制度。b)环境管理。包括:1)环境监测:园区应设置空气质量以及废水、废气和噪音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并公布,相关污染监测数据应连接即时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建立污染物排放预警系统,通过对异常指标监控精准定位异常排放企业或预警突发情况。2)固体废物管理:在园区出入口、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场所内外、地磅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地磅处还应安装车辆识别系统,并与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对于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场所还应配备电子称重设备、打印机等设备,并使用在线监控管理平台管理。3)环境自检自查:在环保重点位置(污染防治设施、固废/化学品储存场所、环境应急设施等)设置视频监控或物联感知设备,定期自检自查并将数据上传智慧园区环保管理平台。6.3.8“一卡通”智能管理“一卡通”智能管理评价指标应关注:鼓励园区利用实体卡、虚拟卡、人脸识别等方式建设集人员出入、车辆出入、电梯使用、生活消费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一卡通、一账通。6.3.9应急防控应急防控评价指标应关注:a)应急广播:园区可利用微信、广播、大屏等手段,实现应急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的实时推送。b)联动管理:应实现与综合安防、消防等其他系统的联动,鼓励实现与周边园区、政府部门的协同。c)应急预案:园区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应急处置,包括处置办法及人员向应急点位疏散等措施。6.3.10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评价指标应关注:a)远程抄表:园区应安装智能水、电、气表等物联网设备,实现线上自动抄表b)线上报修:园区应实现线上报事报修、投诉处理、意见反馈等服务。c)电梯安全:园区应实现对电梯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实现对电梯使用的提前预警、及时报警、远程协助等功能。d)访客登记:园区可实现访客信息的登记和出入管理。通过访客预约系统实现一站式处理访客参观过程中的入园、上楼、Wi-Fi使用等需求。e)通知公告:园区应通过信息发布渠道发布园区新闻、园区交流、园区活动、反馈建议、问卷调查等通知公告。f)智能服务:鼓励园区通过智能机器人等设施完成自主巡逻、视讯交互、语音问答、体温检测、智能保洁等智能服务。园区鼓励预留智能驾驶系统接入服务。6.3.11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评价指标应关注:园区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对园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进行管理,准确掌控园区基础建设、行业投资等项目的完成情况。6.4园区服务数字化6.4.1党建引领党建引领评价指标应关注:园区应建设基于数字技术的党建服务平台,包含党建动态、地方时政要闻、基层组织建设等板块,用于园区企业贯彻中央精神、宣传本地时政,指导园区企业建设基层组织队伍。6.4.2电子政府服务电子政府服务评价指标应关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设置政务服务点,通过线上线下提供政策推动、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企业税务等政务服务。6.4.3公共服务评价指标应关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设置金融、法务、人才,科技咨询等服务点,提供包括金融咨询、融资贷款、法务咨询、人才推荐等服务;鼓励园区与高校进行产学研结合,在园区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和检验检测、成果孵化基地等功能性平台;鼓励骨干及行业龙头企业等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6.4.4创新创业创新创业评价指标应关注: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在园区布局,重点布局建设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硬核科技“二次开发”实验室、中试共享生产线以及重点产业垂直孵化器等载体。同时园区可提供共享办公空间及设备,鼓励创新创业。6.4.5生活配套生活配套评价指标应关注:a)智慧食堂:园区食堂可提供线上预约点餐、线下自助取餐、自动结算、自助充值等服务。园区食堂应建设食品安全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测食品安全并公示,实现食品监管的全程追溯。b)出行服务:园区内停车场所应安装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出入道闸自动控制、车辆出入自动识别、视频监控等功能。鼓励利用软件动态反馈园区停车信息,并实现车位规划、引流、预定以及反向引导等功能。同时应能监测园区内车辆的运行轨迹,对可疑车辆及时告警,减少乱停车的现象。c)便民服务:鼓励园区配置无人零售超市、智能寄存柜等设施设备提供便民服务。6.5信息保障6.5.1信息安全信息安全评价指标应关注:已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运维管理等内容;园区内的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按照行业主管单位要求完成相关备案和年度复测工作,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项进行安全加固;每年对园区安全管理人员开始不低于1次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6.5.2数据对接数据对接评价指标应关注:鼓励园区实现自身管理和服务平台与市级管理和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按照全市统一的数据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市级平台的数据互通。6.6产业发展数字化6.6.1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评价指标应关注:园区实际主导产业与规划产业需一致。6.6.2产业匹配产业匹配评价指标应关注:通过识别采集区域经济数据,实现精准招商、产业链聚集和业态匹配。园区实现企业用人需求收集,并提供招工用人信息发布服务,建设园区数字化招商门户,提供快捷入住线上登记、预约、跟踪、监督评价服务。6.6.3产业数字化分析产业数字化分析评价指标应关注:为园区企业提供企业画像及产业链分析,建成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发挥产业大脑作用,实现园区企业信息、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园区税收、园区产值等信息的可视化分析展示,对园区智能化招商引资和产业布局提供指导意见。7评价方法7.1得分计算对应评价准则,将采集的证据及满足程度进行对比,按照对应分数进行打分,各项分数之和为最终得分。7.2水平等级《数字化智能化园区建设水平测评指标》参考行业相关标准,自低向高分别为一级(规划级)、二级(场景级)、三级(平台级)、四级(标杆级),供工改业园区、工改园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参考。一级(规划级,30-60分):园区已制定数字化发展规划,初步完成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的服务水平、运营管理水平通过数字化实现初步提升。二级(场景级,60-80分):在重点领域完成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的服务水平、运营管理水平通过数字化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建设数字化安全保障体系。三级(平台级,80-90分):已完成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园区支撑数字化平台,具有共性设施典型应用建设,园区的服务水平、运营管理水平通过数字化实现显著提升,完善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四级(标杆级,90-100分):产业规划合理,完成园区数字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数字化、运营管理数字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建设,有效支撑园区及周期企业数字化发展,具备可参观、可示范的标杆作用。

起草单位

中山市数智化工业联合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云信创新(中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和砚家居有限公司、广东新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宗亮、胡冬青、邱凡夫、杨克成、孟永亮、李莲莲、张传波、黄忠勇、吴兴华、张碧琪、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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