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 标准号:GB/T 39560.702-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L10
- 发布日期:2021-10-11
- 国际标准分类号:31.020,71.040.50
- 实施日期:2022-05-01
- 技术归口: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标准分类:电子学
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3(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9560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聚合物和电子件样品中定量检测六价铬[Cr(VI)]的方法。本部分测定方法采用有机溶剂来溶解或溶胀样品基体,随后采用碱性消解程序从样品中提取六价铬。研究表明,对于从可溶性和不可溶性的样品中提取六价铬,有机/碱性溶液提取效果比酸性溶液更有效。在碱性溶液条件下,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或者三价铬氧化成六价铬的程度最少。对于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PC(聚碳酸酯)和PVC(聚氯乙烯)构成的可溶性聚合物样品,首先要用适当的有机溶剂将样品进行溶解,然后用碱性提取液来提取六价铬。对于不含锑(Sb)的不可溶解的或未知的聚合物或者电子件材料,首先将样品放入150℃到160°C的甲苯/碱性溶液中消解,然后将提取物中的有机相分离并丢弃,保留无机相用于六价铬分析。提取物中的六价铬浓度是通过提取物在酸性条件下与1,5一二苯卡巴I的反应来测定。在与二苯卡巴肼的反应过程中,六价铬被还原为三价铬,而二苯卡巴肼被氧化为二苯卡巴腙。然后三价铬和二苯卡巴腙进一步反应形成一种紫红色化合物。然后用色度计或分光光度计在540nm处对该紫红色化合物溶液进行定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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